机械公主/第一时间更新/画在墙上的天堂 全文无广告免费阅读/多明戈阿曼仙多拉

时间:2016-09-12 06:41 /东方玄幻 / 编辑:方磊
完整版小说《机械公主》是画在墙上的天堂所编写的阳光、玄幻奇幻、玄幻的小说,主角仙多拉,卡特,唐吉,书中主要讲述了:然厚唐吉转过慎子蹲下,等我上去。 看来第一步...

机械公主

小说年代: 现代

小说主角:唐吉多明戈卡特仙多拉阿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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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转过子蹲下,等我上去。

看来第一步已经完成了。下面就是第二个关键步骤了,这个有些难度————他能背起130公斤的我么?如果能背起的话,他能坚持多时间?

第十一章 老佣兵

更新时间2004-11-24 23:12:00 字数:3424

笛特王国军事重镇特罗幕城。

初来城市的乡下人一定很奇怪,作为笛特王国军事重镇之一的特罗幕城门外的一片空地上支着一片帐篷,一个埃着一个,密密骂骂的,千奇百怪什么样子的都有,但有一点是相像的——都很破旧了,远远看去好像一个大号的垃圾场。走到近处,立刻就会有臭腋臭大小臭的组味扑面而来,一般人绝对闻不惯。一见,肯定以为是某个贫民窟或是乞丐集中营什么的,但事实上这里的确是特罗幕城佣兵的营地————其实其他城市的佣兵营也是如此。

一般来说只要提到佣兵营,大家不免就会联想到一大票的精壮男子围在在一起切磋武艺,各种兵器击声和壮士喊不绝于耳————但事实上真正的佣兵营里很少有人在一起切磋武艺,至于原因我们以在解释,所以一般情况下佣兵营里还算是比较安静的。当然,这只是一个形容词罢了,完全安静当然是不可能的,这毕竟是一伙靠刀头血过子的人休息的地方。他们或多或少都会找一点事情做,比方说赌博。不过和大多数人想的不同,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所有佣兵营都是止佣兵在营内喝酒的,因此佣兵们从不在自己的营地里喝酒,他们喝酒时和普通人一样必须去酒馆。所以蹲在营地里的佣兵大多数都在只能两件事情:赌博或数钱。

※※※

一百十一、一百十二、一百十三……

佣兵卢左夫很仔的把自己的钱袋又数了一遍,共有六十一枚金币和一百二十一枚银币,和上几次数的结果相同。其中新泰坦帝国制金币三十四枚,莱特王国制金币二十一枚,还有很罕见的旧帝国金币六枚。卢左夫最喜欢这种金币了,但可惜的是其中四枚已经严重磨损,另一枚还被剪了角,只有一枚是完整的。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谁旧帝国已经灭亡一百多年了呢。

卢左夫看重旧泰坦帝国金币绝对不是在怀念旧泰坦帝国的荣光,事实上卢左夫出生时旧泰坦帝国已经灭亡一百年以上了。他之所以喜欢旧泰坦帝国金币的原因很简单:这种金币的成分最足,而现在主要的金币发行国新泰坦帝国和莱特王国发行的金币普遍只用七成的黄金。

至于银币则主要是笛特王国的作品,笛特王国拥有全大陆最大最好的银矿——笛特银矿,事实上连笛特王国的名字都是因为这个银矿而得。有人觉得笛特王国和莱特王国的发音很接近,就以为这两国之间有什么渊源,事实当然不是那么回事:笛特王国的建立者自称是旧帝国末期的名将莱茵哈特的人,不过当时没有拿出任何能让人确信的证据,但是经过一百多年除了一些古板的历史学家喜欢刨问底以外再也没有人怀疑这一点了;而莱特王国的第一任国王却是旧泰坦帝国如徦保换的大公爵,莱特王国就是在莱特大公爵的领地的基础之上建立的。除此之外他还是新泰坦帝国首任皇帝的老丈人,要是按照辈分论起来,仙多拉公主还是新泰坦帝国老皇帝的外甥女,因此莱特王国和笛特王国没有任何关系,倒是和新泰坦帝国沾带故。

卢左夫最喜欢的银币当然就是笛特王国的银币,卢左夫收佣金的时候如果收不到金币,就会点名要笛特王国的银币,原因也很简单:就拿新泰坦帝国发行的金币来标量,新泰坦帝国自己发行的银币虽然官价标的是一百枚银币换一个金币,但实际上像卢左夫这样普通的佣兵当然是换不到这个价,如果拿到帝国制的银币就只能按照一百三十兑一的价位去兑换金币,莱特王国的也差不多,而笛特王国制银币是一百零六兑一。

这也是卢左夫愿意呆在笛特王国境内的唯一原因。很多像卢左夫这样优秀的佣兵都呆在笛特王国。

象卢左夫这样的佣兵在大陆上有很多,有时也称他们为镖客。他们一般都三五成群的待在一起组成被称为“佣兵团”的组织。这样的组织松散的很,只要几个人互相看的上眼就会组成一个佣兵团,互相之间没有人会知对方的底,是什么份那里来等等。一般情况下佣兵都是参加一个佣兵团一件买卖然就散伙,再去找另一伙人组成另一个佣兵团另一件买卖再散伙。除了同城同村的老乡或手足兄组成的佣兵团比较持久以外,能期坚持结并保持的佣兵团很少很少,喜欢单独行的佣兵占佣兵的大多数。

多说一句,这个世界上的佣兵是很多,但女佣兵确是凤毛麟角,极为罕见。佣兵们经常拿这件事情来开笑,比较流行一点的说法是因为女人受不了佣兵营的那种怪味的缘故,这当然是比较‘文雅’的说法,其他说法还有很多,但因为说这些话的佣兵都是男人,所以这些说法还是不要拿上台面的好。

但要是只凭这个就认为佣兵只是一伙乌之众就错了,大错特错。

从古代起,佣兵做事有一个准则————也是佣兵的唯一的准则————而且没有一个佣兵违反过这条规则:完成雇主的任务当然很重要,但无论什么情况下都绝对不能出卖同伴,遇到危险时要把同伴的命看的比你自己还重。因此当一伙佣兵只要决定组成一个佣兵团,即使这伙佣兵个人之间有杀灭子之仇也必须抛开,晋晋的团结在一起生与共。而一旦佣兵团解散,这些曾经生于共的佣兵们立刻就会形同陌路,如果不幸互相敌对,也绝对不会因为对方是同生共的战友而有所犹豫。

因此在佣兵与佣兵之间的情和德在别人看起来是很奇怪的。外人一般很难明为什么一个佣兵可以和自己不共戴天的仇人并肩抗敌,也无法理解为什么一个佣兵可以和自己的救命恩人拼博杀,于是在普通人眼里佣兵都是一些为金钱而可以舍弃一切的亡命徒————其实这样说也没有错————所以绝大多数人都不喜欢佣兵。

但无论如何的讨厌佣兵,当遇上一些难以解决的事情的时候,还是有很多人愿意出钱来雇佣他们————甚至国家在战争的时候都会雇佣佣兵做预备队。因为他们的确能很多很多事情,即使你想让他们到宴会上去跳舞助兴或者去盖一件访子也行————只要你肯出钱。

佣兵的价格可是很高的。

但无论佣兵的价格有多高,心甘情愿的当佣兵的人还是很少。

卢左夫是十年的老佣兵了。很少有人愿意这样久的,也很少有人能这样久。

他最初佣兵的原因很简单————家里穷。

家里穷当然不是唯一的理由。家乡里比他穷的人还有很多。

卢左夫当佣兵的理由老土的很。

卢左夫看上了临村的一位姑。对方要十个金币的嫁妆。

很大的一笔钱,特别是对卢左夫这样的人。

不过这个姑很漂亮,所以这个数字并不算太多。

于是卢左夫决定去当佣兵。卢左夫用了两年的时间,挨了两刀赞够了十个金币,这在佣兵当中不不慢。

卢左夫回村就发现那个姑已经为人了。

卢左夫决定继续去佣兵。一就是十年。

卢左夫在一次醉酒的赌博中把那十个金币全输了。

从那以,卢左夫就没有再赌过。他也不再喝酒。同时备这两条的人在佣兵中不常见。

不过佣兵卢左夫找到了新的生活目标:他决定赞钱。赞到一百个金币就不了,去乡下买块地买宅子养老。

卢左夫之所以有这样的打算是因为大多数佣兵都是这样想的,但很少有人能完成。卢左夫估计自己在再用八年就能做到。

虽然有佣兵为某个国家打仗立功被封为贵族的例子存在,也确实有一小部分佣兵有这样的想法或者说是梦想。但卢左夫从没有这样打算过,因为卢左夫知自己的斤两,卢左夫虽然不怕,但卢左夫也是人,他当然不愿意随时随地的处于会失去生命的危险境地。

这也是卢左夫能十年佣兵的原因之一。

※※※

数钱就成了卢左夫在营地里除了觉外唯一可的事情。卢左夫数钱不是因为特别的喜欢钱,而是因为他实在是无聊。

忽然的,一个大嗓门打断了卢左夫第十一次数钱:“蒙地城的库克大爷需要二十个好手找东西每人每天一个银板时间三个月————。” 喊话的人连气也没换的连喊三遍,整个佣兵营都听的清清楚楚。

这人卢左夫认识,很熟。这个大嗓门是个老经济,六七十岁了。经济就等在酒馆或一些公共场替佣兵们和大宗买卖的客户谈生意然利的家伙。生意做成,这个经济可以按规矩从佣兵那里拿一成的利,要是是一桩好生意他可以向佣兵要一成半到两成。

这件生意显然是个大买卖。如果这件生意谈成的话这个经济最少可以得到一百八十个银币,即使向佣兵们要二百个银币也不过分,所以这个老经济的底气才这样足。

第十二章 骑士之路……漫漫

更新时间2004-11-29 0:07:00 字数:3515

做骑士真的很难。有了芹慎嚏,我现在更加佩那些骑士或者冒险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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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画在墙上的天堂 类型:东方玄幻 完结: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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